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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  23岁的北京女孩王佳蕊被控受父亲王富指使,将136.3克毒品海洛因从广州运至北京。预审期间,父女俩承认“指使运毒”一事。昨天,王佳蕊和王富在市二中院受审,两人当庭翻供,否认指使一事。王富称对此不知情。王佳蕊表示运毒是为生病的父亲减轻痛苦,独自揽罪。

女儿运毒被抓

  昨天上午10时,王佳蕊和父亲一起被带上法庭。54岁的王富留着光头,身高与女儿相仿,父女俩没有对视或言语交流。回答问题时,王富嗓音洪亮,王佳蕊的声音很小。

  检方指控称,今年1月29日,王佳蕊受父亲指使,乘火车将136.3克海洛因从广州运到北京,当日下午5时即被当场抓获。王富于当晚8时许在家中被查,警察从其身上及房间内起获1.95克海洛因。检方认为,王富、王佳蕊运输毒品数量大,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。

  起诉书显示王富前科累累:1982年2月,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;因吸毒分别于2002年9月、10月被行政拘留;因犯贩卖毒品罪,于2003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;因非法持有毒品罪,于200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同日暂予监外执行。

父亲当庭翻供

  法庭上,王富和王佳蕊均否认关于“指使”的指控。王富称,他根本不知道女儿运毒一事。王富与妻子离异多年,女儿由他一手拉扯大。王佳蕊曾反对王富吸毒,还以跳楼相威胁,但王富解释称自己患有胆结石、胰腺炎、高血压等疾病,“疼起来很要命”,他是通过吸毒减轻痛苦。王富说,是广州人“老林”向王佳蕊贩卖毒品。

  10年前,王富做服装生意时认识老林,老林也来过他家,见过王佳蕊。今年春节前,他和老林打电话询问广州毒品的价钱,得知价格比北京便宜,“我女儿当时在家,她知道这件事”。王富说,他猜测女儿是为了尽孝,才背着他去广州找老林买毒品,但他坚持说自己不知道,“如果我知道她去,肯定打断她的腿,哪个做父亲的肯让孩子做违法的事啊!”

  王佳蕊承认此说法。她称,自己看父亲被病痛折磨得太痛苦,且他舍不得买药,她就和老林联系,带着6万元现金去广州买了毒品,并藏于内衣带回北京,准备在父亲疼痛时给他吸食。

  对于钱的来源,她称家里以前拆迁,父亲将拆迁款存在了她的卡里。

  均曾承认“指使”

  对于父女俩的说法,公诉人当庭提出反驳,并宣读了他们在预审期间的供述。供述中显示,他们均承认过是“父亲指使女儿运毒”。

  王富在供述中称,他和老林谈好价钱后,给对方先汇了4万元,再让女儿带2万元现金去广州拿货。王佳蕊回京当天,他见家附近有警察,还打电话让女儿不要回家。王佳蕊也曾供述称是父亲让她去广州。

  公诉人认为,父女俩的供述可以相互印证真实性。对此,王富称,他当时供述系其指使,是因禁毒警问他“替不替女儿扛”,他当时想“只要孩子没事就扛”。但女儿最终还是被追究了责任,所以他不想再撒谎。王佳蕊也称自己被预审的民警吓唬住了,才说是受父亲指使。

  王佳蕊的律师认为,王佳蕊出于孝心运输毒品,与卖毒牟利有本质区别,望法院对她轻判。

此案没有当庭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