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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,企图逃避打击。日前,两名嫌疑人涉嫌运输毒品罪,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。审判期间,一名嫌疑人当庭翻供。

  据了解,2008年1月16日,武汉人张某、陈某许诺给未成年人喻某五千元,将其带到云南后,让喻某用双肩背包背回了近30000颗麻果,重2634.99克。公安人员在宜昌市某码头上将3人抓获。

  庭上,陈某对罪行供认不讳,张某则当庭翻供,声称不知陈某前往云南是为贩毒,他只是跟随陈某前去旅游。公诉方对此提出陈、张两人之前的口供及张某同监室三名狱友的检举材料予以反驳,张某的律师则认为,张某狱友的材料属于传来证据,不能单独用做证据;此外,毒品的包装袋上也未采集到张某指纹,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张某参与运毒。

  法庭将择日宣判。